如果您是艺术家、设计师或其他创意工作者,那么您有理由花 20 秒阅读以下句子:
1.雕刻技术不受法律保护,但通过雕刻技术呈现的作品原始图像受版权法保护。
2.雕塑作品是艺术品。 以弥勒佛形象为基础,通过娴熟的雕刻手法和流畅的线条,赋予佛像生动的形态和丰富的表现力,使佛像具有不同的神韵,独具匠心,具有一定的艺术美感,所以佛像属于受版权法保护的艺术作品。
3、建议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 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谁先登记版权,谁就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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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像雕塑”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艺术品吗?
——《金钱佛像》案例分析
有人认为,以佛像为基础的雕塑缺乏原创性。 例如,弥勒佛是佛教文化中的传统形象之一。 它是自古以来流传千年的佛教文化形象。 有些雕刻家只用自己的雕刻技艺来再现弥勒佛的形象,这是对传统佛教形象的一种诠释。 简单复制; 而版权则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即在外部载体上的表达形式。 如果雕刻技艺受到保护,那就超出了版权保护的范围。 这是否意味着佛教造像因其造型形式而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呢?
黄全福作品《钱佛》,图片来源网络
1. 佛教造像算不算艺术品?
本案“金钱佛”的主要元素是弥勒佛。 弥勒佛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的传统文化元素。 随处可见。 然而,艺术作品《金钱佛》是以弥勒佛的形象为蓝本的。 独特的雕刻手法和流畅的线条赋予佛像生动的造型和丰富的表情,赋予佛像不一样的神韵和独创性。 还体现了一定的艺术美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一条的规定。 第二条、第四条第(八)项对艺术作品独创性、艺术美感的要求,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指的艺术作品。
根据作品《钱佛》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为黄全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黄全福是美术作品《钱》的著作权人。佛”。
2、两被告是否构成侵权?
1、被诉侵权的佛像是否侵权,主要从接触+实质相似的角度来判断。
首先创作了作品《钱佛》。 原告创作完成后,进行展出并出售。 还收录在2007年出版的《中国雕塑家黄全福作品选》中。在被诉侵权产品制作之前,其制作者对作品《钱佛》拥有完全的访问权限。
2、经比较,被诉侵权佛像与作品《钱佛》的姿势、造型、表情、身体结构比例、雕刻线条方向均相同。 据此可以认定,被诉侵权的佛像系临摹作品《钱佛》。
3、提货单可以作为合法来源的证据吗?
被告黄某勇未经原告授权或者许可,销售被控侵权商品。 其行为侵犯了原告《钱佛》作品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被告人黄某勇认为,其销售的被诉侵权商品来源合法,并提交了提货单,提货单为“百福源工艺品厂”出具的产品清单。 在没有销售合同、发票等其他文件佐证的情况下,无法证明被告黄某勇与第三方形成销售关系,更无法证明其销售的被诉侵权商品具有合法性。起源。 被告黄某勇提出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