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间,熊某被男友诱骗参加南宁传销活动,并深陷其中。 10日上午,青秀区法院就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开庭审理。 马、熊等17名传销“老板”受审,当庭承认“我错了”。 由于案件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上午9时,此案在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 马某等17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 其中,90后出生的被告人9人,80后、70后、60后出生的被告人2至3人。 17名被告人中,有12人是四川人,有的是同乡、同学、恋人、兄弟。
被告人何某供述,2014年10月,她大学毕业,经他人推荐从四川来到南宁参加传销。 随后,她邀请了严同学加入。 严某进入传销组织后,以旅游为名,邀请女友熊某来南宁。
熊回忆说,当时她大学还没有毕业。 到南宁后,男友带着她四处转转,并用自己的钱给她买了股。 至此,熊某成为男友的传销下线。 大学毕业后,熊某进入传销组织,与男友等人逐渐发展成为传销“老大”。 昨天的庭审中,三人一起出现在被告包厢内。
青秀区检察院指控称,2011年以来,被告人马某等17人在南宁市以“资本运作”名义,通过缴费认购虚拟股票的方式参与传销组织。 组织要求参与者招募人员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度”进行管理,形成线上与下线的传销网络关系。 瓜分非法所得,进行传销。
该组织发展至今,网络层级已超过30级,涉案金额极其巨大。 其中,马某等17名被告人均为“老板”级人员,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2017年11月18日,南湖公安分局对17名被告人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认为,17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17名被告人对检察院的指控无异议,自愿认罪,接受法律制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对此,青秀区法院表示,传销活动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也破坏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是危害社会的“毒瘤”。 该院把打击传销纳入扫黑除乱专项行动,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势头。